离婚协议财产归女方但是未过户
昆山律师
2025-05-12
关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归女方但未过户的情况,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本身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然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意味着,虽然协议有效,但不动产的归属变更还需通过产权变更登记来实现法律效力。因此,尽管协议约定财产归女方,但未完成过户手续,该不动产在法律上可能仍被视为双方共有。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女方想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归自己所有,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男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离婚协议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二是如男方不配合,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并要求男方协助办理过户。通过这些方式,女方可以合法有效地确保自己获得财产的所有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看,男方在离婚后一般不能反悔并要求重新分配财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男方无权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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